I. 專題競賽目標:
競賽目的:
為鼓勵大專校院學生使用開源軟體製作各領域之軟體與系統創作專題,加速推廣開源軟體技術概念及運用,了解開源軟體趨勢,培養產學界所需之人才,特舉辦「2017開源天下-全國大專校院開源軟體程式創意設計競賽」。
作品主題:
作品主題以各類開源軟體平台如Docker、OpenStack、Hadoop、OpenFlow、OAI、TensorFlow、Apache Spark等(不限於此)為核心,開發各領域相關應用或其它相關主題應用。
預期成效:
透過本次開源競賽活動,培育與挖掘更多開源實務人才,以支持建構數位創新基礎環境。
II. 參賽注意事項:
參賽方式:
  1. 本類組競賽的參賽資格,包括各大專校院在學之大專與碩士班學生組隊參加。
  2. 每隊 1~4 人 (可跨校、跨科系組隊,個人不可跨隊)。
  3. 本競賽分為初賽及決賽,初賽採書面審查方式;決賽採專題作品現場展示說明及問題答詢。
  4. 參與初賽的隊伍需在指定期限內將企畫書與切結書兩份文件上傳至註冊系統。
  5. 入圍決賽的隊伍,必須依照公告的行程準時至現場完成專題作品的布置,以及現場口頭簡報的投影片和海報張貼。
III. 評審進行方式:
初賽:
【初賽】為書面審查,審視規劃書是否符合競賽主題,架構及技術創新為主要評分重點,規劃書須涵蓋主要設計概念及可行性分析。
1. 技術創新性 (40%)
2. 應用、架構與環境 (30%)
3. 實用性、完整性與完成度 (30%)
決賽:
【決賽】由參賽隊伍進行簡報&DEMO,並接受委員提問。 PoC (Proof of Concept) 則為必須項目,最後公佈前三名和若干名佳作,獎項將在競賽後寄送獲獎隊伍。
IV. 評分項目與方式:
進入決賽的競賽專題作品皆以下列評分項目來計分:
1. 創意表現 (30%)
2. 功能與完整性 (30%)
3. 產業應用價值性 (35%)
4. 展示及說明技巧(5%)

各隊專題作品有15分鐘的簡報和Q&A,按照各攤位的編號依序至各隊攤位評分,請各隊簡報人員事先在各隊攤位等候,以免評審到該隊攤位時,無人簡報而無法評分。請勿拿現有的商品,而沒有自已設計內容參與競賽
V. 提供服務:
決賽現場設施:
為參與決賽的每隊提供一張桌子、二張椅子、WiFi無線網路、壁報立牌。
午餐:
決賽當天中午提供每人一個餐盒,另有茶水提供。
競賽結束注意事項:
參加競賽結束後請各隊恢現場原狀,參展競賽期間不負任何物品保管之責任,請自行看管。
競賽證書:
對所有參與競賽隊伍的老師和學生發給競賽證書,將在競賽完成後各別寄送。
現場照片:
競賽現場會有拍照,在競賽完成後拍攝的現場照片會傳送至跨校資源中心,由跨校資源中心網站公佈。
VI. 競賽獎勵:
針對競賽主題得獎隊伍之獎狀與獎金頒發原則如下:
(1) 冠軍:獎金新台幣5萬元、獎座、獎狀
(2) 亞軍: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座、獎狀
(3) 季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座、獎狀
(4) 佳作:獎金新台幣1萬元/隊、獎狀(3隊伍)
(5) 最佳產學應用價值獎: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座、獎狀(2隊伍)
※說明:最佳產學應用價值獎將從所有參賽隊伍(包括已獲獎之隊伍)評選出兩隊最具有產業應用加值之作品。
相關提醒:
*依所得稅法獎金需扣繳所得稅(獎額含稅),競賽獎金或獎品價值為2萬元(含)以上需由主辦單位代扣10%之稅金,並併入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納稅。
*得獎作品隊數及獎項,依各組隊數與作品優良情形議定,必要時可從缺、調整或增加,但以不超過獎金總額為限。
VII. 注意事項:
  1. 參賽隊伍未依規定繳交各項參賽文件及相關資料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2. 參賽作品如有下列情況,須於說明文件註明參考資料:
      - 有技術合作單位。
      - 接受國內外各機構經費補助者,須敘明補助單位及補助金額。
      - 參賽作品若採用以曾獲競賽獎勵之作品參賽,至少應有50%差異,並應於上傳繳交企畫書時詳述差異處。
  3. 參賽作品應確由參賽隊員自行創作,不得有抄襲或代勞情事,或涉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參賽者若違反相關規定,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又若經檢舉、告發或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得獎資格,並追回所得獎項,同時函知相關主管單位予以處分。
  4. 參賽隊伍如有隊員異動(只准刪減,不得增加),須於決賽一週前,由隊長擬具申請書及切結書,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5. 參賽隊伍如違反本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已獲獎,則撤銷獲得之獎項,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6. 獲獎隊伍將現場宣布並於活動網站公告之,未獲獎者不另行通知。
  7. 獲獎參賽作品及企畫書內容,參賽者同意無償、不限時間、次數,授權主辦單位或主辦單位所指定之第三人,作為推廣、學校教學教材等非營利使用,並依其需要進行改作、重製、散布、發行或公開展示等等。參賽者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第三人行使智慧財產人格權(包括專利及著作人格權)。
  8. 參賽者應保證所提供之任何資料為真實及正確,簽署應為本人親筆簽名,且作品內無不雅或不當內容。
  9.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告於競賽網站。